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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启明聂远打人一案被判刑

时间:2015-08-26 15:50

来源:未知作者:admin点击:

“按照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主持人专业委员会的条例约成的工作标准,电视主持人违反了国家法律,造成了不好社会影响,是不能主持节目的。像邱启明这样的著名主持人,因寻衅滋事被上海黄浦法院判处的是缓刑,至少在缓刑期内,是不能在电视台主持节目的。”

8月24日下午,上海黄浦法院对高峰、聂远、何睦等人打人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高峰、聂远、何睦均因寻衅滋事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著名电视主持人邱启明,因寻衅滋事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针对目前有关部门为纠正影视圈的歪风邪气,“劣迹艺人”不能再上电影、电视的规定,8月25日晚7时,华西都市报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国著名电视专家、中国视协主持人专业委员会荣誉主任白谦诚。谈到邱启明是否可以再上电视台主持节目,白谦诚以电视专家的身份评价说:“主持人和媒体记者编辑一样,都应该遵纪守法,为观众做道德表率。违法了,造成了社会不好影响,至少在缓刑期内,不能再在电视上主持节目了。至于缓刑期满了,电视台还用不用他,那就是电视台的事情了。因为,我只是一个专家,我不是台长,我决定不了。”

今年已经60多岁的白谦诚和赵忠祥一样,是中国视协主持人专业委员会的荣誉主任。他曾经担任过多年的中国视协主持人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高级编辑,作为“金话筒奖”的创始人之一,白谦诚在主持人中有很高的威望。白谦诚如实谈道:“我做了这么多年的中国视协主持人专业委员的工作,对主持人很了解。中国许多主持人都很优秀,素质很高。加上各电视台对主持人要求管理很严格,一般来说,主持人是不会犯那么低级的错误。如果一个主持人被判了刑,即使是缓刑一年,也给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按我对电视台的主持人工作的多年了解,一般来说,主持人被判了刑,不管刑期有多短,电视台一般都不敢再用了。特别是现在国家广电部门对主持人管得严格的情况下,再上电视台主持节目的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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